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粤经信生产函〔2016〕126号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6-12-19 12:03:00

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工业设计协会,各有关单位: 

  在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成功举办,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省工业设计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推动我省工业设计跨越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6〕224号),现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大赛组织、宣传、发动、评选等工作的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二、评选名额 

  本届大赛共设12个赛区和3个专项赛,综合考虑各赛区参赛作品和获奖作品数量、工作表现等因素,结合实际,将评选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6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省直各单位、大赛承办单位、各赛区所在地经信部门、专项赛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进名额,择优推荐先进集体(可自荐)和先进个人,于2016年12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表见附件2、3;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生产服务业处)。 

  (二)评定。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对象,宁缺毋滥。 

  (三)公示。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对象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组委会颁发奖状。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 

  (二)恪守评选纪律,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1. 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优秀名额分配表 

     2. 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集体推荐表 

     3. 第八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个人推荐表 

  

  

  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6年12月16日 

  (联系人:李艺轩,电话:020-83133356,邮箱:jxwscfwyc@gdei.go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