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
功能区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生产函〔2017〕57号
来源:生产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7-12-22 14:05: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7〕47号),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公示等程序,广州南沙国际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综合型保税物流生产服务区”等14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入选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示范单位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加大建设投入,探索新发展模式,推动生产服务业集聚发展、协同发展和创新发展。示范期间,须主动接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积极参与有关经验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 

  二、示范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示范期间,发生更名、经营范围变更、合并、分立、转业等情形的,应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以此次示范为契机,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对各示范单位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第二批广东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示范单位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

  (联系人:梁家中、陈昕,电话:020-8313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