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2〕41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2-12-06 09:01:47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粤央企、省属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优质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本项所指新产品,是指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可在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pflml/查询)的产品。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分类,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达3%以上;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制造领域技术标准。具备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优先考虑。

  4.质量效益高。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视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拓展取得良好成效。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强。

  5.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遴选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受此限制。

  6.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境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优先条件

  1.重点支持从事符合工业强基工程重点方向,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专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等;或从事制造强国战略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研发生产;或属于本通知附件2中所列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产品。

  2.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

  3.战略性产业集群“五个一”工作体系中的重点企业。

  二、申报材料要求

  有意向申请省制造业单项目冠军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最近3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四)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的说明或佐证材料。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还须提供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70%的说明或佐证材料;

  (五)最近三个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供其他研发费用说明材料);

  (六)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

  (七)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有效专利、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奖励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八)与所申报产品相关联的标准制定、质量认证、质量品牌荣誉、产品能耗水平等佐证材料及目录;

  (九)“信用广东平台”(https://credit.gd.gov.cn)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十)有关申报产品、企业研发创新和企业经营管理与制度建设、引进培育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详细情况说明材料;

  (十一)有助于单项冠军评价的有关申报产品销售收入及增长率、产品出口额及占比等指标测算及数据来源说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及遴选程序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省属企业集团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工作。请有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以自愿申报原则,按本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1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粤央企、省属企业集团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厅。申请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粤央企、省属企业集团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和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论证,择优推荐。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初审合格者出具推荐意见,于2022年12月20日前汇总报送我厅。

  (四)我厅汇总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遴选细化指标体系对审核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遴选名单,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开发布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结果。

  四、其他说明

  (一)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两类。申报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选择一项申请。其中,企业的产品比较单一,任何一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已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的,可以申报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企业的产品种类较多,任何一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达不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的,应择优选择申报一项单项冠军产品。

  (二)集团性质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原则上择优推荐1家申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集团性质单位申报数量不受限制。

  (三)近期将组织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线上培训,具体时间及参会要求将另行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2022 年版

   2.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2022年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6日   

  (联系人:刘守国、文娟,电话:020-83133349、83133475、1353378****,邮箱:ghzc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