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 

  根据国务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部署,按照1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评估工作专题培训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各有关部门,请按照《方案》有关要求做好自评估工作,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一是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在12月20日之前完成网上用户调查和案例解剖。 

  二是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在12月31日前报送自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告及相关资料在报送纸质版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附件:广东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自评估工作方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0日

  (联系人:谭艾婷、姚瑞婷,电话:020-83135824、8313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