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文化传媒单位支撑我厅2024年宣传工作的通告 》(通告〔2024〕59号),经自愿报名和专家评审,我厅拟确定广东经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承担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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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