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园发展)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9日
(联系人:谭艾婷,电话:020-8313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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