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内各直属海关: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2020年7月3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工信园区〔2020〕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