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快推动省产业园高质量发展,为“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提供坚实载体支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91个省产业园进行统一规范命名(各园区新的名称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抓住统一规范省产业园命名契机,乘势而上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一是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统筹强化资源要素投入,加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升级,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持续擦亮省产业园的“金字招牌”。二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省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管理体制,理顺园区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和效率。三是结合国家即将开展的修订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工作,以省产业园为依托,加快本地各类园区优化整合,以统一规范后的省产业园名称纳入目录。

  二、请省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大对省产业园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协同做好省产业园更名有关工作,共同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待按程序修订《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服务规定》后,再正式按拟调整名称进行更名。

  附件:1.全省省产业园统一规范命名调整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