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粤府函〔2010〕132号)、《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的要求和省政府8月16日召开的珠三角合作共建省产业转移示范园工作情况汇报会精神,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切实落实各地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请各地抓紧完善本市产业转移责任目标及相关工作方案,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原制订的部分明显不合理的年度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年度目标及工作方案计划连同今年上半年落实情况请按附表内容填报,经市政府审核确认盖章后请于9月10日前报我办,以便汇总报省政府。
附件:1.珠三角产业转出市有关考核指标年度目标制订和共建园区工作方案完成情况
2.园区所在地市有关考核指标年度计划制订和完成情况
广东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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