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段全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以省委或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计划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10〕25号)安排,省委、省政府初定于2010年9月下旬或10月召开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
目前,我办已将会议方案报省政府审定,会议时间和地点省府办公厅将另文通知。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及早做好参加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先行研究起草汇报文稿,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我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汪洋、华华、小丹同志讲话素材及2009年度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评结果,并负责指导、审核有关市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材料及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力转移工作书面汇报材料。其中:安排1个珠三角市重点介绍承接粤东西北地区转移农村劳动力工作的典型经验;安排1个山区市重点介绍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典型经验。
(二)请佛山市、韶关市、南庄镇研究起草有关产业转移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材料。其中:佛山市重点介绍与合作共建市搞好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典型经验;韶关市重点介绍搞好产业转移承接工作,推进园区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南庄镇重点介绍产业转出促产业转型升级的经验(每个单位各8分钟)。
(三)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研究起草2010年度“产业转移”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研究起草2009年度及近期 “双转移”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五)请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研究起草2009年度及近期园区开发建设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广东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王俊,电话:83135822,传真:83135942,电子邮箱:szb@gde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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