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来源:发布时间: 2006-11-15 13:14:17

 

加快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2006-11-15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广东的内在要求。为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历届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经贸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研组,就推进珠三角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问题进行了为期近半年的调研根据调研成果,20053月,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正式拉开了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序幕。

通过一年来上下通力合作,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开局良好。目前全省14个山区及东西两翼地级市中,有8个市已建立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石龙(始兴)、中山火炬(阳西)、中山石岐(阳江)、广州白云江高(电白)、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佛山禅城(云城都杨)、东莞石碣(兴宁)、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东莞东坑(乐昌)、中山三角(浈江)、东莞大朗(信宜)、中山(河源)、深圳盐田(梅州)、东莞凤岗(惠东)、顺德龙江(德庆)等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已经省政府批准认定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招商工作稳步推进。经省认定的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目前已开发土地15437亩,投入建设资金13.67亿元。签订入园投资意向项目257个,意向投资额达163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71个,到位投资额近30亿元;已建成项目42个,实际投资额20亿元。据测算,15个产业转移工业园按规划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值1780亿元的经济规模,年可实现利税128亿元。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这一区域合作新模式,符合经济发展规律,顺应产业转移大势,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驾驭经济发展全局的智慧和高超能力,以及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广东的具体行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必将对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继续当好排头兵产生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一年来,省直各有关部门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直25个单位参与的“省推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着力加强转移园规划建设指导。通过提前介入、做好咨询,指导各地做好转移园选址工作;依据认定条件、程序,规范转移园开发建设;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妥善解决园内用地问题;组织开展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建立信息报送交流制度,加强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着力支持转移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截止到10月底,省财政已按有关规定拨付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设施配套补助资金1.9亿元。

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它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土地、环保、规划、投资等方方面面的环节,在省内和国内尚没有成功经验可资借鉴,而且也仅仅进行了一年的探索,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近远结合、注重实效的思路,切实做好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

(一)坚持科学规划,促进科学发展

首先是科学选址。严格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切实做好转移园的选址工作。其次是集约化开发。指导各地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开发的方式,预留足够发展空间,适当超前规划建设转移园内外配套基础设施,大力推行集中供电、供气、供热、供冷的热电冷联并供再次是找准产业定位。指导转移园从全省产业合理布局和各自优势出发,在产业链中寻找自身的价值环节,明确产业定位,有目的地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产业转移基地。第四是高起点发展。合理设定入园企业和项目技术、环保等标准,防止将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不加甄别地转到转移园内;以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做好园内企业生态链的规划建设,促进工业原材料、半产品、废弃物、废水等物质的循环再利用,建设生态转移园。最后是集约用地。严格项目用地和预留用地审批,实行供地量与建筑密度、容积率挂钩,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同时控制项目动工和竣工期限,确保土地发挥最大效益。

(二)调整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调整有关政策。根据一年来各地、各部门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文件。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产业转移园综合服务、技术创新、投资融资、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山洽会、泛珠洽谈会、中博会等重大经贸合作平台,大力推介我省产业转移政策,展示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良好投资环境,增强企业转移的机遇意识和信心。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对送审转移园申报材料,在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的基础上,适当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促进各地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对转移园申报认定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三)坚持优势互补,协力共建转移园

加大宣传力度,帮助珠三角增强全省“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和机遇意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上来,切实负责起转移园规划、投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管理等责任,促进转移园管理体制、机制和开发模式创新,改善投资软环境,解决山区及东西两翼资金瓶颈问题。山区及东西两翼一方面要主动与珠三角地区协商沟通,争取更大支持;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转移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集中现有的土地资源和资金,用最短时间把重点转移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好、配套好

建立转移园建设考核制度。对经认定的转移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进度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对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对挤占、挪用省补助资金,或转移园认定后没能发挥预期作用的,提请省政府撤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资格,对已下拨的资金,从财政转移支付中予以扣回。

(四)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产业转移

山区及东西两翼要加快制度创新,着力弥补市场需求、物流条件、高素质人才等的不足。一是要改善政务环境。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的要求,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为企业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特别要改革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强调政府信用,做到有诺必践; 强调转变作风,做到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区域流通业发展规划,创新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发展适应产业转移的现代流通特别是现代物流体系。三是加快培育中介组织。扶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产业转移工作中的信息引导,促进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四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产业发展方向要求,集中力量办好有关职业技术院校或高级技工学校;加强劳动力技能教育和岗前实用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市场紧缺的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激励高校毕业生回乡建功立业。建立人尽其才激励机制,营造培育人才、汇聚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投资创业环境。五是加强治安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来源:综合处、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