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发布时间: 2006-01-24 14:48:50

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顺利开展

2006124

自去年3月省政府颁布《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以来,省经贸委积极协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部门,在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到目前为止,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石岐(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等3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已经省政府同意批准认定,25个正式合作协议已签订,6个环评得到通过。其中,在三个已认定的工业园中,中山石岐(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已有5个项目进园动工,总投资达7亿元;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已有中山火炬的科威电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落户,与12家企业签订了投资意向书,还有60多家企业已派员到园进行实地考察;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2个项目分别签订了合同和合作协议。

上述成果的取得是各方努力的结果。首先离不开各地政府及其经贸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自粤府[2005]22号文颁布以来,特别是召开的“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现场会”以来,各地都十分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推进产业转移工作。深圳、河源、惠州、阳江、揭阳、肇庆、汕尾、湛江、梅州、韶关、茂名、云浮等市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在各地政府在开展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业园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大大促进了产业转移工作的开展。其次,离不开省直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在资金、政策和产业园的认定等三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其中,在资金方面,省财政厅向阳江、韶关、河源三市共预拨了1亿元,及时解决了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急需的资金问题;在政策方面,省经贸委于200581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并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国土厅也在200591颁布了《关于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2005127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规范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省环保局也正在加紧制定支持和加快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的相关政策。在产业园的认定工作方面,25家“省推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上报的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由于各部门的积极工作,第一批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审核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省经贸委工业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