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积极推动产业转移工作
深圳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成立了由陈应春副市长为组长,发改局、贸工局、市规划局、科技信息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区政府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工局。就如何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做出部署,并确定产业转移的四项原则:
第一, 实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自主、互惠双赢;
第二, 产业转移要与产业规划、城市规划相结合;
第三,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实际,稳步扎实推进;
第四, 产业转移与扶贫工作相结合。
目前,深圳市龙岗区政府与紫金县政府、南山区与潮洲市政府已正式签定协议,盐田区与梅州市政府、宝安区与河源市政府的合作项目正在积极地磋商中。
深圳市政府计划下一步在总结情况、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在抓好交流上下功夫,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企业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来源: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