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组织开展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情况督查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 2007-10-10 10:09:23

省政府组织开展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情况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发200213号)和省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规范和加快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2007]26号)的要求和《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督办专题计划》的安排,由省经贸委、省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省推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组成省政府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专题督查组,于92628日,分成2个小组分别由省经贸委温国辉副主任、孙鮀生副巡视员带队,对佛山、东莞、湛江、茂名、肇庆、云浮等市和中山大涌(怀集)、顺德龙江(德庆)、佛山禅城(云城都杨)、佛山顺德(新兴新成)、广州白云江高(电白)、佛山顺德(廉江)等6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了实地督查。

按照省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府明电[2007]286号)要求,督查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对各地和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了督查。

(一)各地推进产业转移工作有关情况。珠三角地区各市推进产业转移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工作思路、措施,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联手共建转移园的合作模式、主要做法及成效;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各市转移园总体布局思路、促进转移园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二)已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情况。包括外部基础设施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转移园规划、管理制度和合作双方政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转移园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在建及建成投产项目、吸纳本地劳动力、集约节约用地等有关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市在贯彻落实省政府22号文和《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转移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移园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专题督查组将在10月中旬继续对有关市和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督查。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将向省政府专题报告督查有关情况。

                   资料来源: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