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转移”工作与“双到”工作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经信园区〔2011〕396号
来源:工业园区处发布时间: 2011-05-20 16:25: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现将《“双转移”工作与“双到”工作相结合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市及园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执行中遇有问题及建议,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王俊,电话:83135822,传真:83135942

 

“双转移”工作与“双到”工作相结合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常委会议有关“双转移”工作与“双到”工作相结合的精神和工作部署,制订“双转移”工作和“双到”工作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整合“双到”和“双转移”政策优势,综合运用部门资金、技术等政策资源,形成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合力。以省产业转移园开发建设为依托,推动产业转移与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化进程相结合,扶持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项目建设和促进产业扶贫基地化相结合,强化贫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就业和拓展贫困农民增收渠道相结合,实现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发展得空间、帮扶得荣誉、政府得民心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推动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办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开发型产业等;利用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加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扶贫项目建设;创新扶贫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园区+企业+农户”等模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扶持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和扶贫开发有效对接;围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扶贫项目建设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服务,把贫困群众培养成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具体措施

(一)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以珠三角地区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鼓励企业到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贫困地区投资、开展前店后厂或前销售后生产基地形式合作。加强招商推介,支持引导企业落户贫困地区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二)加强产业扶贫规划引导。引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承接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的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运动、健身、娱乐、农家乐等第三产业。鼓励和支持贫困村集体或贫困户兴办与转移企业相配套的产业。

(三)支持省产业转移园扶贫项目建设。选取1-2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双转移”和“双到”相结合的试点,重点建设扶贫开发项目。完善试点园区软硬环境,为产业扶贫提供良好载体。省扶贫优惠政策和推动产业转移优惠政策向试点园区倾斜,引导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等扶贫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推动扶贫项目建设规模化。

(四)创新产业扶贫组织形式。因地制宜、因业制宜探索“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农户”、“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企业+农户”、“园区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扶贫组织形式。鼓励园区企业、贫困村集体和农户按照自愿互利、分工协作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以土地、山林、劳动入股的形式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合体。

(五)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园区企业采取建立企业风险基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合同、订单农业、租赁反包、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形式向规范化、稳定化方向发展,提高合同履约率。

(六)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扶贫开发项目为依托,围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重点扶持若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定点采购或安排就业等形式,建立“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持续稳定地带动贫困农民脱贫增收。

(七)加强劳动力培训就业。鼓励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入园企业优先招收本地及贫困地区人员,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就业。加强贫困地区农户培训,鼓励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先招收贫困户子女,提高贫困农民素质,拓广贫困农民就业渠道,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