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指导和推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我委决定编制《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工作的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编制《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审查通过后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名义发布。
二、工作内容
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规划前期资料搜集和调研。涉及粤东西北地区12个地市和江门、惠州、肇庆3市,已批准的48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上述地市正在申报和拟申报的园区,上述地市依托省产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的情况等。
(二)规划稿编写。
(三)规划稿的专家论证。
规划稿通过专家论证后,审查及发布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自行组织。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
(三)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2012年以来承担省、地级以上市政府委托的有关项目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聘用合同、职称资格证书、2015年6月份在申报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项目委托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79280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含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劳务费、印刷费等。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17: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工业园区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张会洋,电话:020-83135877,传真:020-8313594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1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