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粤办函﹝2014﹞23号印发)和《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稿)》(粤财工﹝2014﹞367号印发)有关规定,省财政拟安排899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2013年度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中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示范园1000万元/个,一般园和起步园570万元/个。现将奖励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9月19-28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3135877(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张会洋),
020-83170361(省财政厅 姚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8日
2014年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
奖励资金安排计划
园区名称 拟安排奖励资金(万元) 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 1000 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 1000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 1000 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 1000 珠海(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 1000 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 570 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 570 深圳罗湖(河源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 570 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 570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 570 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 570 东莞塘厦(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 570 合计 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