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2011年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有关材料内容的函
粤经信发电〔2011〕101号
来源:工业园区处发布时间: 2011-07-05 16:30:00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今年3月份,各地、各有关单位已按我办《关于及早做好2011年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有关材料准备工作的函》(粤双转移办〔20111号)要求,陆续报来有关会议材料。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初步拟于7月底召开。

  为进一步做好会议有关准备工作,请各地结合各自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改有关书面汇报材料或发言材料相关内容和数据(相关素材和数据截止至2011年上半年),于718日前(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我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更新汪洋、华华、小丹同志讲话素材,负责通知各地修改更新并汇总有关市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材料及各地级以上市2010年以来劳动力转移工作书面汇报材料。

  (二)请广州市、肇庆市、顺德区、南庄镇研究起草产业转移工作的典型经验发言材料;请原定于在2010年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上发言的佛山市、韶关市研究起草产业转移工作典型经验的书面发言材料。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修改更新2010年以来双转移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四)请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修改更新2010年以来园区开发建设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广东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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