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开遴选产业园区招商对接服务机构的通告
二○一五年59号
来源:工业园区处发布时间: 2015-11-18 16:26:00

  为进一步加大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珠三角地区相关产业向粤东西北地区有序转移扩张,我委拟于近期集中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与珠三角地区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开展招商对接,并筹备召开全省产业园区招商对接大会。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遴选产业园区招商对接工作的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过组织协调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与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及珠三角地区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对接洽谈,帮助我省80家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29家产业转移集聚地,下同)同相关的行业协会、商会达成15对以上的招商合作意向,并在12月中旬全省产业园区招商对接大会上签署合作协议,确定重点对接的会员企业;对接大会后继续跟进招商合作协议的落实情况。 

  二、工作内容 

  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上门洽谈对接。结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组织相应园区赴行业协会、商会上门洽谈对接。 

  (二)达成合作意向。帮助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与相应行业协会、商会达成招商合作意向,并在全省产业园区招商对接大会上签署合作协议。 

  (三)跟进合作落实。对接大会后跟进行业协会、商会与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合作落实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委提交招商合作落实情况报告。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 

  (三)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业绩情况(含2012年以来承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服务项目的情况,组织或参与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与行业协会对接活动的情况,承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其他服务项目的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聘用合同、项目委托合同、对接活动现场照片等)等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9.66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印刷费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上午12:0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我委(工业园区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张会洋,电话:020-83135877,传真:020-8313594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1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