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梅州市梅县、兴宁、五华、丰顺产业集聚带建设,省财政计划预安排5亿元专项扶持资金到梅州市政府,用于加强产业集聚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待梅州市政府细化完善规划方案,按程序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再由梅州市政府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使用资金、办理资金拨付等手续。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月6-11日(共6日)
联系电话:020-8313588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黄鹏)
020-83170273(省财政厅 王远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