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省产业园扩能增效发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省级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规定,省财政计划安排2016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扶持资金项目,金额96500万元,具体如下:
一、经评审,下达16个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6.2亿元(扶持依据为33个招商选资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经评审,下达9个园区12个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计划510万元(详见附件3)。
三、对由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四市自建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等4个园区,各安排年度帮扶资金5000万元,共2亿元。
四、下达揭阳市中德金属生态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1640.92万元,还本资金11155.33万元;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贷款贴息资金1193.75万元(2015年度已下达贴息资金405万元)。
上述资金除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资金和贷款还本贴息资金外,其余资金均采取股权投资支持方式,由省产业园所在地政府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受托管理机构管理或直接注资方式投入园区开发公司,实行公司化运营管理。
上述资金安排计划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4-29日(共6天)
联系电话:020-8313588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黄鹏)
020-83170273(省财政厅 王远林)
附件:1.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方向拟安排情况汇总表
2.省产业园招商选资专题项目计划表
3.省产业园企业创新专题(以奖代补类)项目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