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汕头市潮阳区贵屿环境综合整治和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分三年每年给予汕头市3亿元额度贷款贴息扶持(贴息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并分三年每年安排1亿元还本资金支持。本次计划安排汕头市1亿元贷款还本扶持资金。现予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日(共7天)
联系电话:020-8313588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黄鹏),
020-83170279(省财政厅 邓玲玲)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