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部署做好《条例》实施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出席会议并讲话。
姚德洪指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条例》,对于我省中小企业和广大中小企业工作者而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本次《条例》修订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必然要求;是聚焦解决中小企业痛点难点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吸纳各地成熟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我省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制度的有力举措。
姚德洪强调,新《条例》的修订出台,为我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是今后一段时期开展中小企业工作的法律规范和行动指引。全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赋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依法推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会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处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珠海、中山、清远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法规处、民营处、服务体系处、融资处、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以及广州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共计6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余20个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