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厅本年度普法计划,为更好地营造“谁执法谁普法”学法用法氛围,我厅组织了一系列的“宪法宣传周”宣教活动。
一是结合《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旁听庭审直播活动的通知》要求,11月29日我厅组织开展在线旁听进入再审阶段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厅领导、厅机关二级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和厅属班子成员共114人参加活动,切身感受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要求和证据规则。
二是在11月29日-12月3日期间,每天通过短信发送的形式开展法律小知识宣传,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知识。
三是在厅机关大楼一二楼的电子显示屏和厅公众网“通知公告”栏目,滚动显示“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宣传挂图。各处室、各厅属单位在普法宣传活动期间,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辟的宪法学习专栏和省法院特选取的与民法典相关的庭审录播案件,结合自身业务开展专项针对性强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