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部署,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我省新型工业化和新一轮技术改造的主攻方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于2023年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评选出了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揭阳等14个城市试点。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近日已正式启动。
一、培育“城市试点”,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区域样本
广东将通过开展城市试点,支持地市政府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分行业、分场景打造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样本,培育一批优质的行业平台型企业,研制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挖掘一批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区域样本和行业样本,通过示范引领、复制推广,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加快转型步伐。
二、实施“链式改造”,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整体数字化转型
试点城市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集聚程度、数字化改造需求等,确定重点扶持的细分行业,择优遴选供应链龙头企业、产业链牵引企业等数字化牵引单位,组建“1+1+N”的产业生态联合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的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自主可控的数字化产品和行业系统解决方案;选择联合创新意愿强、应用场景丰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并兼顾不同环节、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等。
三、拿出“真金白银”,推动中小企业重点环节数字化升级
试点城市将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试点期为2年。按照“企业出一点、供给方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工业控制设备支出。安排不高于20%的奖补资金,优先支持数字化牵引单位建设产业链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平台,支持开展咨询诊断、人才培训、信息安全等数字化转型综合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等。
四、优化“政策组合”,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强力支撑
试点城市将突出改革导向、健全政策体系,出台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精准有效的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市、县、数字化牵引单位等组成的工作组;储备人力资源,鼓励数字化牵引单位与科研院所、高职院校等合作,培养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推动开发数字金融创新产品;支持建设展示中心、工业大脑、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基础设施,打造软件名园;加大培训推广,强化评估诊断等公共服务;夯实信息安全保障,提升工业企业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未来,广东将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尤其是推动中小企业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管理、安全等各个环节数字化升级,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增加商业订单、持续创造价值、向专精特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促进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