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更好地适应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文件制定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3月12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委(财务处),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 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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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1日


  征求意见回复及采纳情况:本征求意见稿未收到公众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