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11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 

  联 系 人:李春 

  联系电话:020-83133278 

  电子邮件:mbc@gdei.gov.cn 

  来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1 

  邮政编码:510030 

  传  真:020-83133478 

 

  附件:1.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措施 

      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措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6日


  征求意见回复及采纳情况:本征求意见稿未收到公众的修改意见。

  •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