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征求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等
6项职能监管办法修改意见的通告
二○一四年28号
来源:产业发展处发布时间: 2014-12-05 16:55:00

  根据省编委《关于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监管的意见》(粤机编〔2012〕23号)的要求,在听取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委草拟了“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基地认定”、“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等6项行政审批调整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

  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等6项职能监管办法上网公布。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4年12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方乐羽、林树彬、李竞

  联系电话: 020-83133466、83133307、83134777

  电子邮箱: fly@gdei.gov.cn、lij@gdei.gov.cn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1.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2.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基地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3.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4.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5.广东省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职能转移监管办法

     6.广东省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批与备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