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爆物品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规范和细化民爆物品销售许可的审批程序,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我委组织起草了《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6年6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信函方式:请将信函寄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1室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dmbxh@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020-83135860。 

 

  附件: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5月17日

 

 

  征求意见回复及采纳情况:本征求意见稿未收到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