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召开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二〇一六年79号
来源: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发布时间: 2016-12-14 16:16:00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精神,切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我委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召开管理办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1月16日(周一)上午9:30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召开(具体地点待定)。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广东省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者是关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的公民、专家。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1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 

  (三)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委将于12月2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我委公众网站进行通知。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2月14日

  (联系人:孙海扬、张一超,电话:020-83135859)

  征求意见回复及采纳情况:收到回复六条,部分采纳,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