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举行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
及验收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二○一六年82号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6-12-21 10:44: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第38号令)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粤经信节能〔2016〕235号)要求,全面推进“十三五”我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我委会同省环境保护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举行《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广东省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包括从事清洁生产方面研究的专家、企业代表。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hjzyc@gdei.gov.cn。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于1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众网站进行公告。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相关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105631934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吉林,020-83133444)

  

  征求意见回复及采纳情况:收到11条回复意见,部分采纳,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