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无线电管理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升级改造及普法宣传服务项目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2024年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升级改造及普法宣传,共1个标,2个包组。

  包组一: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

  包组二: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报告或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提供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八)已领购遴选文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不分包或转包的书面声明)。

  三、服务需求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主要分为两个包组,包组一:2024年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包组二: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一)包组一:无线电管理普法科普基地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

  1.开展无线电普法科普基地升级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更换展板。无线电应用展板内容更新;生活中的无线电展区展板更新。

  (2)展示设施改造。屏蔽室区域新增样品展示柜;增VR互动设备站台;配合工信厅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现场考察科普基地相关事宜。

  (3)新增互动设备。新增VR互动设备;新增地面投影系统设备;新增“电波卫士”体感互动设备;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谱划分图》大屏交互系统。

  2.基地日常运营和宣传活动开展,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制作宣传物资,采购无线电管理各类杂志、法律法规等;设计制作宣传手册;活动物资、小礼品等其他各类宣传物资的制作和采购;购买拍照打卡相框以及拍照的道具等。

  (2)完善基地日常运行维护,根据展品管理制度,完善展品管理,做好展品征集工作;保障基地科普普法设备的正常运转,组织科普志愿者参与基地科普工作,接待团体预约参观,提供专业的讲解服务。

  (3)保障基地科普普法设备的正常运转,组织科普志愿者参与基地科普工作。接待团体预约参观,提供专业的讲解服务,组织不少于4场专题宣传活动,面向有关用频单位(含生产、销售和使用相关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和技术人员以及省直相关部门举办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专场活动;面向中小学生、无线电爱好者,举办形式多样的无线电知识专场科普活动等。

  3.实施时间

  普法科普基地建设阶段(2024年5月-6月)

  组织宣传活动阶段(2024年7月-9月)

  日常运行维护阶段(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二)包组二: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1.主要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线电管理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技术要求和测试标准有关规定为重点,宣传无线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企业依法用频意识。加大无线电新技术介绍与应用宣传,助力企业提高创新能力,介绍6G、卫星通信和低空经济等新兴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展示无线电技术创新所带来的改变,提高企业对新技术应用前景的认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无线电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2.组织形式

  通过前期调研和分析各地相关企业在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及监督检查中频繁出现的案例,确定符合当地企业诉求的精准宣贯主题。根据主题诉求开展活动,活动主要形式为组织专题讲座和技术研讨,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无线电领域法律法规、设备管理和销售备案相关政策解读;邀请新技术示范应用企业或行业内专家介绍无线电新技术发展,或是示范企业分享具体的无线电新技术应用场景成效。

  3.实施时间及地点

  宣传时间:2024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宣传地点:深圳、珠海、东莞

  宣传场次:与当地行业协会合作组织普法宣讲各1场,共计3场。

  四、遴选方式

  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采购。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自愿参与遴选报价。报名服务供应商需通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ebidding.com/)获取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参与评标。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9:30:00(北京时间)。响应人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响应文件。

  (2)需同时提交密封胶装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两份;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开标截止前当天现场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0室。

  (3)开启方式:电子一步法。

  (4)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频率与台站管理处)谢小姐,电话:020-8313595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1317室。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紫薇、谢亚卫(有关采购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电话:020-66341896、6634196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