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全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进行分配。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因素法安排项目计划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工作经费及资金

      评审管理经费项目计划表

     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出绩效目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5日

  (联系人:莫玉婷,电话:020-83135943)


  •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