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调研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二○一九年第19号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19-04-19 16:56:21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粤港澳大湾区“1+1+9”个城市之间的产业呈现高度相关性,是个有机整体。为了更好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必要尽快开展粤港、粤澳产业合作的摸查调研,切实搞清弄懂大湾区内部产业要素的流动规律、产业关联的来龙去脉和产业合作的空间布局,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加准确、清晰、厚实的家底台账。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调研”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调研。

  二、项目实施目的及内容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采用实地调查研究等形式,系统梳理当前粤港、粤澳产业合作交流情况特别是制造业领域合作交流情况,研究剖析粤港澳三地产业合作在体制机制、合作模式、政策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学习借鉴国内外区域产业协作经验,特别是纽约湾区、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等国际一流湾区和长三角、京津冀地区产业协作经验,研究提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的对策建议。编制高质量的粤港澳产业合作调研报告,并绘制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地图。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与遴选要求相适应的研究团队和较强的研究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参与企业或政府部门相关研究案例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情况有一定研究基础。

  (四)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提供承诺函。

  五、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及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通讯费、邮寄费、委托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12:00前。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至我厅(规划与产业政策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席凯伦,电话:020-83344281,传真:020-8313324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05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