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及时掌握国内外宏观经济动态,着力提高经济运行监测水平,我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19年度宏观经济动态及高质量发展研究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度宏观经济动态及高质量发展研究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收集国外宏观经济信息。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印度、韩国、俄罗斯、越南等国家或地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生产总值、货物进出口、重大产业政策制定实施、重大项目以及工业经济规模、结构、发展态势等情况。频率:季度为主。

  (二)收集国内宏观经济信息。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广东省及辖区内各地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等主要省份和城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货物进出口、重大产业政策制定实施,以及工业经济单位数量、经济规模、产业结构、投资、主要经济指标、重大投资项目等情况。频率:月度为主。

  (三)收集其他宏观经济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国内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国际市场主要经济指数走势,世界主要经济组织及知名经济智库、专家学者对经济前景的研判信息。频率:月度为主。

  (四)编印经济运行信息资料。按月将上述内容及我厅提供的其他涉及经济运行情况的内容汇编成册(涉及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并予以印制。同时交付电子版。

  (五)编制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根据所收集的各类信息,综合研判对广东工业和信息化运行影响,预测下一阶段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广东工业和信息化运行分析月度报告,按需编制重点领域专题报告,按年度汇编成册。

  (六)协助举办经济形势分析会。根据我厅工作安排,不定期协助举办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每场视情况邀请2-4位智库专家、企业家或行业组织代表参会发言,并负责做好会务相关工作。会议总数不低于8场,每场会期一般为半天。

  (七)协助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相关工作。参与我厅组织的调查研究及业务方案撰写等工作,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的思路、路径、措施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项目服务期限

  一年。

  四、项目有关要求

  (一)服务机构承担参加经济形势分析会的人员用餐、住宿、场地及设备使用、资料印刷以及特邀专家的交通、劳务报酬等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服务费用报价中。(非特邀专家的参会人员往返交通及在途用餐的费用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

  (二)项目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6人。

  (三)如有需要,我厅可要求服务机构派出1名人员到我厅办公场所坐班工作。申报时须提交承诺。

  (四)项目服务期限到期之后,如我厅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有咨询或解答需求的,服务机构应无偿予以服务,此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服务机构。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2017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须提交承诺。

  (三)2017年以来承接过党政部门市场调查、信息收集、经济分析或政策研究等服务内容的项目。以项目合同或委托协议为准。

  (四)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七、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信息收集、运行信息资料编印、运行分析报告撰写、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安排、协助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相关工作方案等的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70万元,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四)其他可证明具备更好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能力等材料。

  八、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第七部分所提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可手写),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3份(一正本两副本)。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册子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用U盘刻存,1份。

  (四)册子及U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报名时另行提供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或评审资格。

  (二)我厅在确认有效报名单位大于或等于3家后,安排项目评审的时间地点,并通知有效报名单位派员参加。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804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020-83133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