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便函〔2019〕783 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19-09-11 08:40:17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版))已于9月5日正式发布,根据《目录》(2019年版)编制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评审相关工作,现对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要求作如下调整:

  一、将首台(套)装备产品发明专利要求从实质审查阶段调整为已授权

  申报单位应提供与申报产品直接对应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实质审查阶段证明不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二、成套装备产品自主化率须达到70%

  按照《目录》(2019年版)要求,申报《目录》(2019年版)的成套装备产品其关键设备及部件自主化率必须达到 70%以上(按设备及部件的价值量计算)。

  三、核心部件按“首批次”进行奖补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核心部件“首批次”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交付的装备产品。申报《目录》(2019年版)的核心部件按其首批次销售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达到国家目录标准的核心部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以上调整均只涉及申报《目录》(2019年版)的项目,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切实做好《目录》(2019年版)宣贯指导和项目评审工作。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10日

  (联系人:高鑫,电话:8313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