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支持肇庆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粤工信融资函〔2019〕1629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19-10-31 16:20:45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十条”,粤办发〔2018〕43号印发)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引导小微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市挂牌融资奖补)专项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资金533万元。采用因素法切块方式分配,重点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民营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及到区域性股权市场直接融资。

  因素法切块资金由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任务清单实施等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好信息公开、绩效自评、项目验收考评等工作,并接受省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请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规定的扶持对象、支持范围及补助标准等要求安排使用资金,及时将具体安排计划、项目汇总表等情况报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绩效目标表

     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许轩凯,电话:020-83133254)

  

粤工信融资函〔2019〕1629号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