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现将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1526号)要求,从市县项目库遴选项目,制定具体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按本级审批程序,尽快完成项目审核、公示、下达等工作,并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向省级备案。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信息公示公开等工作负责。

  二、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用,请各地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月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请于次月3日前报送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请各地充分认识绩效目标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和任务清单(附件4),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件:1. 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各市使用安排额度表

      2. 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省属项目使用安排额度表

      3. 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绩效目标表

      4. 2020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

      区域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

    

粤工信节能函〔2020〕134号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