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安排额度表(第二批)

      2.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资金绩效目标表(第二批)

      3. 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任务清单(第二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磊,020-83134288)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