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粤府〔2018〕64号)和《广东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快推动我省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人工智能产业园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具体要求请见《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主体

  园区管理机构(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等)作为申报主体,组织编制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并报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上报我厅。原则上,广州、深圳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其他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纸质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于2020年6月30日前送我厅(数字产业处)。

   

  附件:1.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申报指南

     2.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申报材料模板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波涛,电话:020-83133495,邮箱:wangbotao@gdei.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4室,邮编:510030)

  

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481号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