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粤工信信软函〔2020〕702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0-07-17 10:57:59

各有关电信运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府办〔2018〕14号)、《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信息服务和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工信信软〔2020〕37号),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连通光缆,不断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建设网络强省,根据《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函》(粤财预〔2020〕38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根据“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和权责对等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参加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工作。

  二、申报方向

  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支持未连通光纤网络的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光纤接入用户加快发展(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式5份,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和电子文档(刻U盘贴标签)。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向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近5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申报书和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27日前直接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处)。

  (二)项目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相应项目库。

  (三)项目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我厅根据项目资格审查和评审结果,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以事后奖补方式进行资金分配。项目经确认入库的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项目监督管理、绩效评价、项目审计等各项工作。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入库储备申报书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磊,电话:83134288,邮箱:gxxrc@gdei.gov.cn,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11室)

粤工信信软函〔2020〕702号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