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撑做好制造业大数据指数及企业大数据云平台等相关工作,我厅现公开遴选2020年度高速公路货运数据应用服务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度高速公路货运数据应用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以货物运输车辆为对象,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挖掘汇总广东省高速公路货物运输数据,形成相关报表。

  1. 指标对象。

  基础指标:车次、载重量、运输路程。

  衍生指标:上述3个指标各自的同比变化幅度(较上年同期)、环比变化幅度(较上月)。

  2.数据口径。

  (1)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之间相互货物往来情况表(仅限车次、载重量2个基础指标)。

  (2)广东省全省货物运输流量表。

  (3)按来源省份分组的广东省全省货物输入数量表(仅限车次、载重量2个基础指标)。

  (4)按去向省份分组的广东省全省货物输出数量表(仅限车次、载重量2个基础指标)。

  3. 数据期限。

  以月度为最小数据单元,每个指标同时计算当期数及当年1月至当期累计数。

  (二)以高速公路出入卡口为对象,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挖掘汇总广东省高速公路货物运输数据,形成相关报表。

  1.指标对象。

  基础指标:车次、载重量。

  衍生指标:上述2个指标各自的同比变化幅度(较上年同期)、环比变化幅度(较上月)。

  2.数据口径。

  (1)广东省高速公路各出入卡口货物进入数量表。

  (2)广东省高速公路各出入卡口货物离开数量表。

  (3)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货物输入数量表。

  (4)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货物输出数量表。

  3. 数据期限。

  以月度为最小数据单元,每个指标同时计算当期数及当年1月至当期累计数。

  (三)基于但不限于上述数据,开展相关研究,形成各类型报告。

  1. 按照月度频次,梳理并解读广东省高速公路货物运输情况,形成月度简要报告。

  2.专项研究广东省货物运输(不限于高速公路方式)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形成2篇研究报告。

  三、项目服务期限

  24个月度。

  四、项目有关要求

  (一)服务机构承担数据处理所需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配套信息化或办公设备购置、专家咨询研讨、资料印制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服务费用报价中。在项目合同生效之后,我厅不再为此项目支付除项目合同款项外的任何费用。

  (二)项目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4人。

  (三)每个月度数据提交时间为次月10号前。

  (四)报告及相关成果需编印成册。

  (五)如有需要,我厅可要求服务机构派出1名人员到我厅办公场所坐班工作。申报时须提交承诺。

  (六)服务机构应当配合我厅做好项目相关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及审计工作,且工作时间不受项目合同服务期间限制。

  五、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二)2018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须提交承诺。

  (三)2018年以来承接过党政部门数据处理、经济分析或政策研究等服务内容的项目。以委托协议或合同为准。

  七、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物流领域相关研究、智力支撑等工作的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65万元,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四)其他可证明具备更好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的能力等材料。

  八、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第七部分所提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可手写),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5份(一正本四副本)。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册子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用U盘刻存,1份。

  (四)册子及U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报名时另行提供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或评审资格。

  (二)我厅在确认有效报名单位大于或等于3家后,安排项目评审的时间地点,并通知有效报名单位派员参加。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803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7日

  (联系电话:020-83133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