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制造业人才“千企智造·智汇行动”——高端人才定向引进活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便函〔2020〕3319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0-11-06 11:21:49

各有关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强化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0〕22号)要求,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广东省制造业“千企智造·智汇行动”——高端人才定向引进工作,经省人才办同意,现就广东省制造业人才“千企智造·智汇行动”——高端人才定向引进活动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着眼于解决制造业企业引才用才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发挥政府搭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发挥专业机构力量,组团吸引制造业高端人才投身广东制造,组团优惠制造业企业引才用才成本,以实际惠企政策资助制造业企业吸引高端人才,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高质量人才引进服务。

  二、申报对象

  具有为企业招聘的工作经验,专业水平高,可满足制造业大规模、多层次、多领域的人才需要的人力资源机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存在骗补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信用中国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申报机构除能准确核算人才引进服务费之外,必须承诺确保人才资质、薪资的真实性以及发生骗补情况时主动退回获得的财政资金。

  (三)申报机构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式柒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和电子文档(用U盘刻存并加贴标签)。提供复印件的,除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公章之外,应注明“此件由我公司(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近3年以来在审计、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有关机构未存在应验收未验收项目。

  (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各有关机构须于2020年11月13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714室。

  (二)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项目库。

  (三)结果公示。资格审查和评审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统一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然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查实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资金分配及监督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资格审查和评审结果,结合资金使用额度进行资金分配。经确认入库的申报机构应积极配合省人才办、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中期检查、绩效评价、项目审计等各项工作。

  

  附件:1.广东省制造业“千企智造·智汇行动”——高端人才定向引进活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申报材料编制格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5日

  (联系人:李海通,电话:83135820,邮箱:gdgxrsc@gdei.gov.cn)

  

便函〔2020〕3319 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