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2-03-24 19:53:43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项目计划,拟安排7亿元支持汕头市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2.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支持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陈江峰,电话:020-83133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