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2023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22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产业政策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2023年度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资金安排表

  2.2023年度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撑资金政策任务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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