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第二批)。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按要求支出经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和绩效目标监控,按时保质完成绩效目标,认真做好资金管理、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安排额度表(第二批)

      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绩效目标表(第二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