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暨普法宣传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的通告
通告[2024]18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4-03-11 08:49:30

  为扎实开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同时结合广东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年度重点普法活动,特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暨普法宣传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呈现优秀普法工作内容。根据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相关要求,为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普法工作策划、跟拍活动、宣传视频制作以及物料设计等。聚焦制造业当家,记录实施五大提升行动,重点记录工作亮点、工作成效等,积累优秀素材。

  (二)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新媒体产品服务。搭建网上宣传平台,将我厅发布的政策解读稿制作成图表图解、音视频、动图或动漫等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的解读产品,为重大活动制作宣传海报等,全年制作不少于20个相关产品,并在我厅公众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宣传平台上发布,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围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普法工作内容策划展现闪光点及成果,突出普法活动开展的情况。

  (三)制作节目或短视频,讲好广东制造故事。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工作内容,专题采访相关领导及企业代表,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传播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普法工作中的优秀案例,将广东制造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给社会大众,进一步增强社会积极影响等。

  (四)引流服务,加强工作宣传报道。围绕我厅重要政策的发布、重大活动的举办、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和广东本土优质企业展开系列宣传。同时,利用其全媒体平台优势,同步在其他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我厅相关政策,扩大信息受众范围。

  三、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五、报名条件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项目服务团队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登记证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项目目标、项目服务方法措施等。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63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机构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其他可以佐证团队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用光盘刻存1份。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我厅在报名截止后,将视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7:30。

  申报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我厅(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3133279),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