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工委,省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金融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推动全省“互联网+”加快发展,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评选出2017年全省“互联网+”试点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将“互联网+”试点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带动全省“互联网+”加快发展。开展“互联网+”试点项目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应用,加强成果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的广泛开展,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