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根据《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6〕7号)、《2018年广东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粤经信电软函〔2018〕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请复核2018年第一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名单的函》(粤国税函〔2018〕184号)提交的企业名单和备案资料,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广东省(不含广州市、深圳市)第一批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工作。 

  经材料核查及现场抽查,东莞市易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业2016年度符合49号文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东莞市冠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2017年度符合49号文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13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吕楠 莫双闻,电话:020-8313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