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目前想建设网站,用来展示我们的商品信息,尚不提供网购服务。请问这种场景下是否不构成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如果是的话,是否只需要进行ICP备案即可?如果进行ICP备案,对外资企业是否有限制。

  答复内容: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厅职能范围。根据《电信条例》等,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我省的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对广东省通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建议您向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咨询。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